甬經信中小〔2021〕122號
各區縣(市)經信局,各管委會經信部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浙江重要講話精神,根據《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企業〔2013〕264號)、《關于推進中小微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7〕15號)、《關于印發寧波市聚焦關鍵核心技術打造制造業單項冠軍之城行動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甬黨發〔2020〕23號),結合7月份在長沙召開的全國中小企業工作座談會精神,以及國家進一步培育和發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工作態勢和我市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2021-2022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入庫培育申報推薦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請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入庫培育,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重點領域
主導產品應聚焦制造業短板弱項,且技術含量相對較高;產業導向符合《工業“四基”發展目錄》所列重點領域,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先進基礎工藝和關鍵基礎材料;或符合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或符合網絡強國戰略領域;或屬于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關鍵領域“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產品;或圍繞重點產業鏈開展關鍵基礎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攻關;或屬于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創新產品;或符合我市“246”產業導向目錄等領域。
(二)基本條件
1.在我市轄區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3年以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優先面向市級制造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隱形冠軍”培育企業和省“放水養魚”培育企業,以及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工信部已公布的制造業單項冠軍、單項冠軍培育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已公示的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在申報推薦范圍內)。
2.堅持專業化發展戰略,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能為大企業、大項目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產品以及專業生產的成套產品。企業主導產品在市內、省內或國內細分行業中擁有較高的市場份額。
3.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并取得比較顯著的效益。
4.管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具有較好的品牌影響力。企業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重視人才隊伍建設,核心團隊具有較好專業背景和較強生產經營能力,有發展成為相關領域國際領先企業的潛力。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被推薦: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近三年發生過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稅和其他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的。
(三)共性指標
1.經濟效益。2019年、2020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高于同期同行業企業水平,企業資產負債率一般不高于70%。
2.專業化程度。截至2020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70%以上;主導產品有一定的知名度,且在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全市前5位(如有多個主要產品的,產品之間應有直接關聯性)。
3.創新能力。截至2020年末,企業擁有主要產品相關的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下同)1項或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3項及以上;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
4.經營管理。企業擁有自主品牌;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生產執行國際、國內、行業標準,或是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
(四)個性化指標
1.2020年營業收入在1億元及以上,且2019年、2020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均不低于2.5%。
2.2020年營業收入5000萬元(含)—1億元(不含),且2019年、2020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5%。
三、組織實施
(一)組織推薦
根據各地規上工業企業數量,結合相關情況,確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入庫培育推薦名額(見附件1)。各地經信主管部門在轄區內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梳理申報,請嚴格對照申報條件,進行遴選、審核、提出意見并擇優推薦,正式行文上報。
(二)審核公布
市經信局組織對各地上報的推薦材料進行必要核實,確定寧波市2021-2022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入庫培育名單并公布。
(三)動態管理
入庫企業有虛假申報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予以退庫處理,并錄入相關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三年內不得申報。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結合國家持續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和培育支持的工作態勢,以及對申報企業營業收入上限的進一步放寬(須符合最新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等情況,結合單項冠軍、隱形冠軍、“放水養魚”等優質企業培育工作,精心謀劃、統籌制定本地“專精特新”入庫培育企業的具體方案,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部門協同、共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充分挖掘符合條件的企業入庫培育,加強對培育企業的指導、跟蹤和服務。
(二)完善支撐服務。各地要研究完善培育和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強化科技創新和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加強基礎研究,推動應用研究,支持企業加強技術創新能力建設,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加快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加強對企業產權保護、技術創新、管理提升、市場開拓、品牌建設等支持和服務,開展補鏈強鏈專項行動,加快解決“卡脖子”難題,發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三)注重總結引領。各地要認真總結培育經驗做法,引導更多的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不斷提升企業專業化能力和水平。
(四)加強日常管理。市、區(縣)兩級經信部門共同負責抓好入選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企業的推薦申報、業務指導、培育扶持和動態管理等工作,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共同推進工作的開展。
五、有關說明
(一)為加強入選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企業的動態管理,及時掌握已入庫企業動態,請各地組織“寧波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企業”重新遞交申請書(見附件3,蓋章掃描PDF版1份和電子文檔Word版1份)。
(二)進入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可以優先享受國家和寧波市相關培育扶持政策。進入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并被評為寧波市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
(三)請各地經信主管部門對照申報要求,嚴格把關,確保推薦質量,并按申報企業的成熟度進行排序,擇優推薦上報。
請各地于2021年9月6日前行文上報本地推薦企業名單匯總表(見附件2,蓋章掃描PDF版1份和電子文檔Word版1份),企業申報書(見附件3,蓋章掃描PDF版1份和電子文檔Word版1份)、證明材料(見附件4,掃描PDF版1份)報送至寧波市經信局中小企業發展處,地址:寧波市寧穿路2001號市行政中心2號樓426室(注:申報企業紙質證明材料1份保留在各地經信主管部門)。
聯系人:朱孟海,聯系電話:89186412,電子郵箱:1937796621@qq.com。
附件:1.推薦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名額
2.2021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入庫推薦名單匯總表
3.2021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入庫申請書
4.證明材料
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0日